倒置顯微鏡和放大鏡起著同樣的作用,就是把近處的微小物體成一放大的像,以供人眼觀察。只是顯微鏡比放大鏡可以具有更高的放大率而已。
物體位于物鏡前方,離開物鏡的距離大于物鏡的焦距,但小于兩倍物鏡焦距。所以,它經物鏡以后,必然形成一個倒立的放大的實像A'B'。A'B'靠近F2的位置上。再經目鏡放大為虛像A''B''后供眼睛觀察。目鏡的作用與放大鏡一樣。所不同的只是眼睛通過目鏡所看到的不是物體本身,而是物體被物鏡所成的已經放大了一次的像。
倒置顯微鏡的一些注意事項:
1.顯微鏡應安裝在堅固、水平的桌面上。
2.在使用顯微鏡觀察樣品后,要對接觸樣品部分進行清潔,防止造成污染。
3.更換燈泡時,避免被電擊和燒傷,請把主開關設在關O(off)的位置,然后斷開電源。若在使用中或使用后需要更換燈泡,請必須在燈及燈箱冷卻后進行更換,將燈箱從聚光鏡座上面拔下,取下壞的燈泡,更換符合要求的燈泡,否則會降低儀器光學性能。
4.在設備使用完或者出現不正常的時候,應該從插座上拔掉設備電源。
5.顯微鏡通電時千萬不要打開顯微鏡的下底板,否則顯微鏡內部的電器元件可能會因外露而導致觸電危險。更換顯微鏡照明燈泡或者保險絲之前,一定要關閉顯微鏡主電源并將主電源線從電源插座中拔出。否則可能會導致觸電。
6.請不要將乙醇、汽油、紙張等易燃物靠近燈泡,以防引起火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