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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樣管 VOCS吸附管(組合型采樣管)
VOCS吸附管(組合型采樣管)此采祥管適用于固定污染源廢氣中24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, 24種揮發性有機物包括:丙酮、異丙醇、正己烷、乙酸乙酯、苯、六甲基二硅氧烷、3-戊酮、正庚烷、甲苯、環戊酮、乳酸乙酯、 乙酸丁酯、丙二醇單甲醚乙酸酯、乙苯、対/間二甲苯、2-庚酮、苯乙烯、鄰二甲苯、笨甲醚、苯甲醛、1-癸烯、 2-壬酮、1-十二烯。
參考國標:
●HJ 734- 2014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固相吸附-熱脫附/氣相色譜-質譜法
吸附管:不銹鋼材質,內徑5mm.
組合1吸附管,內裝Tenax GR、Carbopack B,長度分別為30、25 mm.
組合2吸附管,內裝Carbopack B、Carboxen 1000,長度分別為30、10 mm.
組合3吸附管,內裝Carbopack C、Carbopack B、Carboxen 1000,長度分別為13、25、 13 mm.或使用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產品。
●HJ 644-2013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吸附管采樣-熱脫附/氣相色譜-質譜法
吸附管:不銹鋼或玻璃材質,內徑6 mm,內填裝Carbopack C、Carbopack B、Carboxen 1000,長度分別為13、25、13 mm。或使用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產品。
采樣管 VOCS吸附管(組合型采樣管)
產品規格
采樣管 VOCS吸附管(組合型采樣管)
C.2常用吸附劑組合及其適用范圍
C.1吸附采樣管般要求
可購買商品化的吸附采樣管或者自行填裝。吸附采樣管應標記編號和氣流方向。裝填的固相吸附劑端面距離采樣管入口至少15 mm ,吸附床應完全在熱脫附區域內。可以根據需要選用一種吸附劑,也可以選用兩種或三種吸附劑,選擇兩種以上吸附劑時各吸附劑之間要用未硅烷化的玻璃棉隔開,選用三種吸附劑應按吸附劑吸附強度順序填裝。通常弱吸附劑比表面積小于50 m/g, 中等強度的吸附劑比表面積在100~ 500 m/g的范圍內,強吸附劑比表面積在1000 m2/g左右。常用的吸附劑的粒徑般為60~80目,填裝量為200mg.對于多層吸附劑(總填裝量般為450mg左右)。
C.2.(1)組合1吸附采樣管
適用于C6~ C20范圍內的化合物,在環境溫度的任何濕度下采樣體積可達2L,對于C7以上的化合物采樣體積可擴大到5 L。老化溫度330C ,老化流量100 mL/min.具相同功能國產組合吸附采樣管:內裝GDX502和GDX101或GDX201 ,填充長度分別為30 mm和20 mm ,熱解吸溫度220 ℃,老化溫度240℃,自行填裝時可選用。
C.2(2)組合2吸附采樣管
適用于C3~C12范圍內的化合物。在濕度低于65%、溫度低于30℃時(含濕量1.8% ) ,采樣體積要降到0.5 L;對于C4以上的化合物,采樣體積可增加到5L.老化溫度350 ℃,老化流量100 mL/min,
C.2(3)組合3吸附采樣管
C3~C16范圍內的化合物。在濕度低于65%、溫度低于30℃時(含濕量1.8%), 采樣體積要降到0.5L;對于C4以上的化合物,采樣體積可增加到5L,老化溫度350℃,老化流量100mL/min,
C.3組合1吸附采樣管對部分低沸點揮發性有機物的安全采樣體積.
C.4吸附采樣管的選擇
固定源排氣中揮發性有機物( VOCs)的采樣應選用方法推薦的三種組合吸附采樣管。組合1吸附采樣管40C時不適用于丁烷、戊烷、二氯甲烷、甲醇、乙醇、丙酮、乙腈的采樣;
組合2吸附采樣管不適用于十二烷、硝基苯、苯酚的采樣;
組合3吸附采樣管不適用于苯酚的采樣。對于已知成分的揮發性有機物也可選用其他的適合的吸附管采樣。預監則時可選用組合3吸附采樣管采樣,用質譜全掃描方式對化合物定性。正式監測時采用組合1吸附采樣管采樣和定性定量,并確定低沸點有機物滿足最少300 mL采量的采樣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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