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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發展中求生存,不斷完善,以良好信譽和科學的管理促進企業迅速發展2022年3月5日,生態環境部發布《環境空氣和廢氣 吡啶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等10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,分別將在2022年3月1日和2022年6月1日施行。
為支撐相關生態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,近期,生態環境部發布《環境空氣和廢氣 吡啶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(HJ 1219-2021)、《環境空氣 6種揮發性羧酸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-質譜法》(HJ 1220-2021)、《環境空氣 降塵的測定 重量法》(HJ 1221-2021)、《固體廢物 水分和干物質含量的測定 重量法》(HJ 1222-2021)、《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應急測定 便攜式氣相色譜-質譜法》(HJ 1223-2021)、《環境空氣 有機氯農藥的測定 高分辨氣相色譜-高分辨質譜法》(HJ 1224-2021)、《環境空氣 臭氧的自動測定 化學發光法》(HJ 1225-2021)、《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》(HJ 1226-2021)、《水質 揮發性有機物的應急測定 便攜式頂空/氣相色譜-質譜法》(HJ 1227-2021)、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589-2021)等10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。
10項標準的發布實施,對于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,規范生態環境監測行為,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,服務生態環境監管執法,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和保障人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。
10項標準涉及實驗室儀器主要有:氣相色譜儀,氣相色譜-質譜儀,高分辨氣相色譜儀,高分辨質譜儀,分光光度計,便攜式氣相色譜-質譜儀,便攜式頂空進樣器,分析天平,超聲波清洗器,氮吹儀,馬弗爐,烘箱,干燥器,固相萃取裝置,臭氧分析儀,氣體稀釋儀,熱脫附等。
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、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,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、水體、土壤等環境介質,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,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,或者造成生態環境破壞,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,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。進一步防治生態環境污染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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